印尼外籍看護
印尼外籍看護常見於家庭照護、長輩陪伴與日常生活協助。若家中重視照護穩定度、生活作息與宗教飲食習慣,可先查看目前可媒合人選。
力眾人力提供全省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協助家屬了解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國內承接與國外引進的差異,並提供後續翻譯、溝通與管理關懷,政府許可字號1048號,勞動部評鑑A級仲介。
若家中長輩或病患需要長時間照顧,可先由專人協助確認是否符合外籍看護申請條件,並依個案狀況評估巴氏量表、免評資格、國內承接或國外引進等申請路徑。
第一次申請時,可先整理被看護人的年齡、疾病、現有證明及實際照護需求,再確認適合的申請路徑。正式醫療評估由醫療機構辦理,聘僱資格與許可結果以主管機關審核為準。
外籍看護通常指外籍家庭看護工,依聘僱許可協助指定被看護人的日常生活照顧,例如陪同活動、協助進食、洗澡、如廁、移位、簡易生活照顧與家中與照護相關的必要協助。
實際工作應符合核准內容,不可任意安排至店面、工廠工作,或指派與核准照護工作無關的事項。若有特殊照護或醫療處置需求,應先向醫療專業人員確認適合的照護方式,不將外籍看護視為可取代醫護人員。

申請外籍看護,需要分別確認「雇主申請資格」與「被看護人資格」。家人符合照護資格,不代表任何人都能以雇主身分提出申請。
依政府公布的資格,包含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以及規定列出的繼親與姻親關係。被看護人在臺無親屬等特殊情況,另依規定確認申請方式。
| 路徑 | 判斷重點 |
|---|---|
| 年滿80歲 | 可依高齡免醫療評估路徑辦理,仍須完成申請程序。 |
| 70~79歲罹患癌症二期以上 | 依規定準備年齡及診斷證明。 |
| 醫療機構專業評估 | 由指定醫療機構評估照護需要並開立文件;可先了解巴氏量表與醫療評估的用途。 |
| 特定身心障礙 | 障礙項目及程度須符合公告條件,不是持任何身心障礙證明都適用。 |
| 長照服務 | 符合規定,並由政府補助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 |
| 失智症 |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並載明或檢附CDR達1分以上。 |
| 其他病症或再次申請 | 依主管機關公告的病症、病況及聘僱紀錄等條件確認。 |
本表為申請路徑摘要,並非完整資格清單。各路徑應備文件不同;免醫療評估不等於免申請程序,也不代表保證核准或立即到職。
如果您不確定是否需要巴氏量表,可先閱讀 巴氏量表 說明,或直接提供年齡、疾病與照護狀況讓專人初步判斷。
| 步驟 | 內容 |
|---|---|
| 需求諮詢 | 整理被看護人的狀況、日常照護需求與家庭安排。 |
| 申請路徑確認 | 確認適用資格、是否需要醫療評估及應備證明。 |
| 文件與程序準備 | 依案件類型整理資料,辦理必要的求才與許可程序。 |
| 人選媒合 | 了解人選的語言、相關照護經驗及與家庭需求的配合情形。 |
| 到職與交接安排 | 依適用程序辦理承接或引進,確認照護交接事項。 |
| 到職後協助 | 提供翻譯、溝通與管理關懷。 |
國內承接與國外引進的辦理程序及順序可能不同,實際依個案安排。確認人選不等於已完成全部聘僱程序。
表格可左右滑動,對照兩種聘僱方式。
| 比較項目 | 國內承接 | 國外引進 |
|---|---|---|
| 人選來源 | 在臺且符合轉換或承接條件的人選。 | 從海外招募的人選。 |
| 評估重點 | 承接資格、可媒合人選、雙方意願與交接安排。 | 人選條件、相關文件及入境安排。 |
| 家屬準備 | 確認照護需求與承接所需程序。 | 提前安排申請及等待期間的照護。 |
| 時間判斷 | 依個案資格、承接程序與媒合情形確認。 | 依招募、文件、審查及入境程序確認。 |
選擇方式不只看等待時間,也要考量人選是否符合家人的照護需求。力眾可協助說明兩種方式,讓家屬依實際情況評估。
外籍看護的雇主支出通常包含薪資、休假或加班相關費用、健保、職災保險、就業安定費與依法應負擔項目。實際金額會依最新法規、聘僱狀況與個案條件而異,建議諮詢時一併確認。
國籍可作為了解語言與生活習慣的參考,但照護能力、工作經驗與溝通情形仍須逐一確認。選工時,建議優先了解以下事項:
印尼外籍看護印尼外籍看護常見於家庭照護、長輩陪伴與日常生活協助。若家中重視照護穩定度、生活作息與宗教飲食習慣,可先查看目前可媒合人選。
菲律賓外籍看護菲律賓外籍看護通常具備較佳英語溝通能力,適合重視語言溝通、陪伴互動與照護經驗的家庭。
越南外籍看護越南外籍看護通常具備良好的照護經驗與語言溝通能力,適合需要專業照護與穩定服務的家庭。
住家看護仍需要足夠休息與休假,不能理解為24小時持續工作。工作、休息與休假安排應依勞動契約辦理。
只問「會不會照顧老人」,可能還不夠。先整理家人吃飯、活動與生活照顧的需求,再透過15個實用問題,了解人選做過哪些工作、還有哪些事情需要確認。
查看外籍看護面試問題與準備清單 →外籍看護申請涉及資格確認、文件、申請程序、人選媒合及後續管理。力眾人力為政府許可人力仲介,許可字號1048號,勞動部評鑑A級仲介,以全省家庭照護需求為服務重點。
| 服務項目 | 提供的協助 |
|---|---|
| 申請方向諮詢 | 依家屬提供的資料,協助初步了解巴氏量表、免評條件與申請路徑。 |
| 聘僱方式說明 | 說明國內承接與國外引進的差異。 |
| 到職後協助 | 提供翻譯、溝通及管理關懷。 |
| 全省諮詢 | 提供全省家庭外籍看護申請諮詢。 |
可進一步了解力眾外勞仲介的服務說明。
先從家人的狀況與手邊資料開始,讓第一次諮詢更有方向。
申請人與被看護人的身分及關係。
被看護人的年齡、疾病與實際照護需求。
已持有的診斷、評估、身心障礙或長照服務資料。
過去是否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先整理已有資料即可,不必自行假設所有文件都需要重新申請。正式應備文件依適用路徑與案件類型確認。
不一定。應先確認是否符合免評或其他申請路徑,需要醫療評估者再依規定辦理。
可以先整理年齡、照護狀況與已有資料,向力眾了解申請方向。
須先確認申請資格、程序與可媒合人選,並預先安排照護銜接,不能僅因即將出院就直接聘僱。
不一定,須同時考量承接條件、人選及家庭照護需求。
可向力眾聯繫,由團隊提供翻譯、溝通與管理關懷;涉及特殊需求時另行確認處理方式。
先整理被看護人的年齡、照護狀況及現有資料,讓力眾協助釐清申請方向。
申請資格資料查核日期:2026年10月。以下提供官方資料供參考;實際申請以現行法規、主管機關公告及個案審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