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準備申請外籍看護,醫院說要辦「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親友卻提醒要拿「巴氏量表」。兩個名稱經常一起出現,究竟是同一份文件,還是需要分別申請?如果手上已經有診斷書,又是否能直接拿來送件?
先說結論:兩者不完全一樣。 巴氏量表是日常生活功能的評估工具;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則記載病症與醫療評估結果。醫院可能將相關文件一起辦理,因此家屬應確認取得的是本次申請所需的完整文件,而不只是單張量表。

先掌握三個重點:
巴氏量表是日常生活功能的評估工具,與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的用途不同。
醫療評估途徑常將證明書、健康功能附表與量表一起辦理,不能只拿其中一張就認定文件齊全。
先確認適用的申請途徑,再問院方需要開立哪些文件,避免重複評估。
本文聚焦文件辨識與就醫前的確認事項。評估項目、分數與申請資格的完整介紹,可另外閱讀巴氏量表說明。
巴氏量表與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一樣嗎?先分清評估與證明
嚴格來說,兩者不能直接畫上等號。巴氏量表用來記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則承載病症、健康功能與醫療專業評估結果等資訊。在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醫療評估作業中,量表可以是整套評估文件的一部分。
家屬常把整套辦理程序簡稱為「申請巴氏量表」,部分醫院的服務名稱也會同時列出診斷證明書與巴氏量表。因此,聽到「巴氏量表辦好了」,仍應確認指的是評估完成,還是正式證明書與所需附件都已開立。
| 文件或名稱 | 主要用途 | 家屬應確認什麼? |
|---|---|---|
| 巴氏量表 | 記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估結果。 | 是否屬本次正式申請評估的附件,而非自行填寫或其他用途的紀錄。 |
|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 呈現病症、健康功能狀況與醫療評估結論。 | 是否為本次申請途徑適用的文件,應填欄位與簽章是否完成。 |
| 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 | 補充相關病症、病況與健康功能資訊。 | 本案是否需要檢附、院方是否已一併完成。 |
| 一般診斷書、出院病歷摘要 | 說明疾病、就醫或住院情形,協助了解病況。 | 可否作為本案資格證明,或只是提供評估參考;不能只因有病名就認定可替代。 |
各申請途徑的證明需求不同。上表用來辨識用途,不表示每個人都必須取得所有文件,也不表示所有一般診斷書都不能使用。
只有分數或一般診斷書,可以直接申請外籍看護嗎?
不能只憑「有分數」或「有醫師開的證明」判斷。正確做法是先確認家人適用哪一種資格,再核對該途徑的文件要求。
如果走醫療專業評估途徑,要確認承作機構是否符合該項評估資格、正式證明書與適用附表是否完成,以及後續由誰傳送。如果是以符合規定的特定病症診斷、身心障礙證明或其他資格提出申請,則應核對該途徑要求的文件內容。
例如,勞動部已設有年滿80歲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的申請途徑,並有其他多元免評條件。因此,申請外籍看護不代表每個人都必須重新做巴氏量表,也不代表免評之後就不必辦理其他申請程序。
例如:手上只有一張寫著「中風」的診斷書。
這能說明診斷,但不足以單憑這張紙判定是否符合某項申請資格。可先詢問承辦單位:「這張文件能用在哪個申請途徑?需要補充哪些病況或評估資料?」再依院方評估與規定辦理,不自行在證明書上增寫內容。
拿到文件後,先核對這五個地方
姓名與基本資料:確認被看護者資料與身分證明一致,申請人欄位依院方指示填寫。
文件名稱與用途:確認適用於本次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而非僅供保險、復健追蹤或其他用途。
適用附件:請院方指出應有的證明書、附表及量表,核對是否缺頁。
日期、評估結論與簽章:如有空白或資料疑義,請開立單位確認;不要自行補填專業欄位。
交付方式與下一步:問清楚拿到的是正本、影本或留存資料,是否已由院方傳送,以及家屬還需辦理什麼。

文件有開立日期,不代表可以無限期使用;但也不宜把某一種文件的期限套用到所有申請。請依本案途徑,向受理單位確認起算日期、送件期限與可接受的文件形式。
去醫院前,先問清楚這六件事
1. 這間醫療機構可以辦理本次評估嗎?
一般就診與辦理外籍看護申請所需專業評估,不一定是相同服務。預約前先確認院方是否承作、要掛哪一科、是否需要另外安排團隊評估。不要直接認定所有科別或所有醫院都能開立同一套文件。
2. 要帶哪些證件與醫療資料?
詢問被看護者、申請人及代辦人應備的證件,是否需要照片、委託書、既有診斷書或病歷資料。住院中若有申辦需求,可先向病房護理站或出院準備服務窗口詢問。
3. 原有文件能否沿用或作為參考?
把既有文件名稱、開立日期及原申請用途說清楚,請院方與受理單位分別確認。能提供病況參考,不代表能直接替代正式申請文件;曾經用過,也不代表這次一定可以沿用。
4. 評估完成後會取得哪些文件?
直接問:「本案會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嗎?會附哪些表格?哪些由院方送出,哪些交給家屬?」比只問「有沒有巴氏量表」更容易確認實際內容。
5. 何時領件、費用如何計算?
確認評估、證明書、加印、郵寄等是否分項收費,以及預計領件方式與時間。費用和作業安排依各院規定,不把其他家庭的經驗當成本案的固定價格或完成日期。
6. 後續送到哪裡,家屬還需做什麼?
不同資格途徑與地方作業可能有不同安排。以桃園市公開流程為例,醫療評估途徑有由醫院協助填寫傳遞單並寄送整份評估資料的安排。家屬仍應確認自己的案件是否已傳送、送到哪個單位,以及尚缺哪些申請資料。
可直接向院方這樣詢問:
「家人要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目前有這些診斷與證明。請問貴院能辦理所需評估嗎?應掛哪一科、帶什麼資料?完成後會有哪些正式文件、由誰送件,家屬還需要辦哪些事項?」
四個常見誤解,別等送件時才發現
「網路下載量表,自己填完就可以申請。」空白表格可協助了解內容,但自行評分不能取代正式醫療評估及證明。
「文件上有分數,就一定能申請成功。」量表分數不是許可;仍須符合適用資格並完成申請程序。
「免巴氏量表,就是所有醫療證明都不用準備。」要看申請途徑。有些免評資格仍須特定診斷或其他證明。
「仲介說可以,就能請醫師照著寫。」仲介可協助整理文件需求,診斷、評估及證明內容仍由醫療專業人員依事實判斷,核准則由主管機關辦理。
巴氏量表與診斷證明書常見問題
醫院叫我辦巴氏量表,為什麼拿到診斷證明書?
院方可能以常用名稱稱呼整套評估服務。請確認是否包含本案所需的證明書與附件,不必只因名稱不同就重新申請。
以前做過復健評估的巴氏量表,可以直接使用嗎?
不一定。應確認原評估用途、日期、開立機構與內容是否符合本次申請要求,請受理單位判斷,不自行認定可用或必須重做。
文件少一頁,可以自己下載補上嗎?
先請院方確認是否缺漏,以及該頁是否適用。需要專業評估、簽章或診斷的部分,應由開立單位處理;自行下載空白表不等於完成補件。
拿到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就能讓看護開始工作嗎?
不可以把醫療證明當成聘僱許可。證明書是資格及申請作業的相關資料之一,仍需完成適用的招募、聘僱或承接程序,並確認可合法開始工作的時點。
不確定手上的文件是否齊全?先釐清申請方向
可先整理家人年齡、照護需求、既有證明的名稱與日期,向力眾詢問可能適用的申請途徑及文件準備方向。醫療評估由院方辦理,申請資格與許可仍以主管機關審核為準。
需要代辦協助,可閱讀力眾外勞仲介服務說明。
資料來源
申請規定與院方作業可能調整,實際所需文件、期限及辦理方式,請以送件時主管機關與承作醫療機構公告為準。









